关于党的领导在国家出资公司中的核心地位

行为:党组织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前置研究程序。

风险:保障决策、路线、方向不偏离党的方针政策。

防范:国家出资公司中党组织应发挥领导作用,对公司确定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应当先行进行讨论研究,再由公司形成决策。同时,国家出资公司及其内部人员的行为也应受到党的监督,为国家出资企业的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 范家辉律师 15634812368

标签: none

添加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