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

3.1行为:公司对外投资或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风险:《公司法》要求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如公司该项决议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相关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防范:(1)作为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拟投资及担保事项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2)作为交易相对方在订立投资协议和担保合同时,应严格审查公司是否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程序,且决议程序是否符合章程规定。

山东鲁耀律师事务所 范家辉律师 15508652672

二、关于公司住所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1行为:提供虚假住所证明或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风险:如果提交虚假的住所证明,将面临被登记机关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以及罚款,罚款最高可达100万元。

防范:公司在注册时提交的住所证明必须真实、合法。公司经营地点应真实且与登记地点一致,住所变更的应及时办理工商登记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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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名称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行为:擅自使用、冒用他人企业名称。

风险:企业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特别是当这些名称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并且能够产生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后果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防范:企业应严格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名称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或简化企业名称。在选择企业名称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标查询网站等工具查询企业名称、商标的注册情况,了解同行业企业的名称使用情况,确保所选名称的独特性和识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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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男方在生日时送了价值2000元的金项链,属于彩礼吗?

以结婚为目的的给付,因此对于彩礼范围的确定,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来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下列财物不属于彩礼:1.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2.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3.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

二、给付彩礼后对方反悔拒绝登记结婚,彩礼可以要求返还吗?

原则上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是法律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之一,彩礼原则上应当予以返还。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三、已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离婚时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接收彩礼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的,予以支持。

四、已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般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有两个例外情形,见下方第五、第六个场景。

五、为支付高额彩礼负债累累,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婚前给付高额彩礼,导致给付一方生活困难,离婚时给付彩礼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予以支持。但已共同生活的要综合考虑具体返还比例。

六、支付高额彩礼后“闪离”,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原则上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离婚时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七、女方以嫁妆为男方房屋实施装修,返还彩礼时嫁妆如何处理?

一并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彩礼返还时的考虑因素,包含了嫁妆情况,已经共同消费的嫁妆或已经添附到男方财产上的嫁妆应纳入扣除的范畴。

八、多少金额属于高额彩礼?

因地而异,因人而异。判断彩礼是否属于“高价”,并非一概而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考量的因素包括:1.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给付方家庭经济状况,比如彩礼价值在给付方家庭经济总量中的占比等;3.当地习俗。

九、主张彩礼返还,可以共同起诉接收彩礼的对方父母吗?

可以。在彩礼的给付和收取时,婚约双方的父母往往也参与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婚约财产纠纷中,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特殊情况:离婚纠纷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如果夫妻一方提出彩礼由父母给付或者由父母接收,可以另案起诉。

来源:中国普法微信公众账号,再版编辑:范家辉律师

湖南桃源县人民法院一起案例中,一对父子拿着已写好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书,要求法院确认该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解释,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只有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最终,法院不予受理。

亲子关系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由此可见,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正当理由可能包括母亲怀孕时与法律推定上的父亲处于分居状态、法律推定上的父亲无生育能力或亲子鉴定意见显示父母与子女之间无血缘关系等。需要注意的是,亲子关系否认之诉只能由父或者母提起;成年子女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常理由,仅能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之诉。这意味着,亲子关系的确认或否认必须通过法定程序,且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或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除非通过法律程序进行收养关系的建立或解除,否则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是无法通过私人声明或协议等手段来段强行割裂。即使父母与子女之间有断绝关系的声明,该声明在法律上并不具备效力,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均不会因此声明而免除。在我国,父母子女之间擅自断绝亲子关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因此,断绝亲子关系的声明或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相反,法律规定父母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和赡养义务是无法逃避的。

法律对亲子关系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亲属关系受法律保护,父母与子女、夫妻等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或单方声明等方式予以免除或改变。这是因为亲子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之一,对于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关系协议或发表声明,也不能否认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来源:微信公众化文曲星说法|编辑:范家辉律师